公安部外墙保温系统质量验收规范解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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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外墙保温系统质量验收规范解读

前言

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部所属建筑外墙保温工程质量管理,确保建筑物安全使用,根据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公安部相关规定,制定本验收规范。本规范适用于公安部所属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外墙保温工程的质量验收。

第一部分 外墙保温系统概述

外墙保温系统是指采用保温材料、粘结材料、饰面材料等,复合而成的多层结构,对建筑外墙进行保温、隔热、装饰的系统。外墙保温系统具有保温节能、装饰美化、防火阻燃等多种功能,是现代建筑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公安部所属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应根据建筑物使用功能、气候条件、地域特点等因素,合理选择保温材料、粘结材料、饰面材料及施工工艺,确保系统安全、耐久、美观。

第二部分 外墙保温工序质量验收

外墙保温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本规范要求,分工序进行验收。主要工序包括基层处理、保温材料粘贴、饰面材料安装等。

1. 基层处理验收

基层处理验收应检查基层表面平整度、垂直度、阴阳角方正度、粘结强度等是否符合要求。基层表面应平整、垂直、无空鼓、裂缝等缺陷。阴阳角应方正、顺直。粘结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
2. 保温材料粘贴验收

保温材料粘贴验收应检查保温材料粘贴是否牢固、平整、无空鼓、脱落等缺陷。保温材料粘贴应采用专用粘结材料,粘贴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。粘贴后保温材料表面应平整,无明显高低不平现象。

3. 饰面材料安装验收

饰面材料安装验收应检查饰面材料安装是否牢固、平整、美观、无空鼓、脱落等缺陷。饰面材料安装应采用专用安装材料,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。安装后饰面材料表面应平整、美观,无明显色差、污迹等缺陷。

第三部分 外墙保温系统质量验收

外墙保温系统质量验收应在全部工序完成后进行。验收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本规范要求,对系统整体性能进行综合评价。主要验收内容包括保温性能、隔热性能、防火性能、耐久性能等。

1. 保温性能验收

保温性能验收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进行。验收时应使用热工仪器测量外墙保温系统的保温值,并与设计要求进行对比。保温值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
2. 隔热性能验收

隔热性能验收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进行。验收时应使用热工仪器测量外墙保温系统的隔热值,并与设计要求进行对比。隔热值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
3. 防火性能验收

防火性能验收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进行。验收时应使用防火检测设备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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